据介绍,该企业是韩国某化妆品公司在佛山设立的加工工厂,为主要经营生产、加工、销售护肤类、美容修饰类化妆品等业务的外国法人独资公司,大部分生产线设备从韩国进口。南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在对其申报进口的设备进行现场查验时发现,两台从韩国进口的货值12983.43美元的搅拌混合机、粉碎机有明显使用痕迹,同时存在铭牌翻新情况,检验检疫工作人员判定该两台设备为旧机电产品。该企业以旧充新进口设备,对属于法定检验范围的旧机电产品未进行申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南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依照相关条例,对其处以人民币13475.6元的罚款。

据了解,该两台设备系韩国总部在用设备,在翻新后划拨给在中国的加工企业使用。南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醒进口企业,应遵守我国法律法规,诚信报检、如实申报,同时应向相关部门咨询了解检验检疫监管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